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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法》课程第三章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教学习题

[来源: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

《国际税法》课程第三章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习题

 

一、名词解释

 

1.分类所得税制(classified income tax system

2.综合所得税制 comprehensive income tax system

3.分类与综合所得税制 (mixed income tax system)

4.临时离境(temporary leaving a country

5.劳务报酬(remuneration for personal service

6.源泉扣缴(withhold at source

7.扣缴义务人(withhold agent

8.临时非居民纳税人(temporary non-resident

 

二、问答题

 

1. 简述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上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概念及其纳税义务范围。

2. 哪些个人所得属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范围?区分不同种类性质的个人所得项目的税法如何?

3.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上确定纳税人的有关收入项目的所得来源地的意义何在?

4. 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和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的区别何在?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兼有上述两类所得应如何计算纳税?

5. 何谓个人生计费用扣除?试评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个人生计费用扣除规定的优点与不足。

6.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征税方法有哪些?什么情况下纳税人应自行申报纳税?

7.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分别取得工薪收入应如何计算纳税?

8. 试述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革完善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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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廖益新 2009-11-26 10:38:36 访问次数:3730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