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实 践
《财税法研究》课程获得第三批校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立项

[来源: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近日接研究生院通知,我院由廖益新教授主持,李刚博士、王志勇副教授、朱炎生教授、周刚志博士和蔡庆辉副教授共同参与的《财税法研究》课程获得校第三批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立项建设。
  
  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  (宣)
  2007年3月8日
  
  转发:研究生院通知
  
  关于公布第三批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2007)厦大研字12号 
  
  各学院(研究院)、各位课程负责人:
  
      第三批校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立项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生院及专家研究讨论,现将第三批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立项名单公布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立项建设课程名单(见附件)
  
  二、课程的建设标准
  
      1.课程的建设和改革较好地体现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其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学生掌握基础理论知识,或有利于学生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体现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与特色。
  
      2.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将现代化教学手段(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等)用于教学过程,有一定数量的网络资源,包括教学大纲、电子教案、习题、案例分析、课件、参考文献等。研究生院已建成“优质硕士学位课程教学平台”(http://yjsy.xmu.edu.cn/Cn/),立项课程可以在平台上展示本课程的教学资源与成果。
  
      3.有一支研究成果突出、课程改革与建设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
  
      4.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配套的教材、参考书和课件)。
  
  三、课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一)课程建设时间安排
  
       课程建设周期为2007年3月-2010年3月,中期检查时间为2008年春季;项目验收时间为2010年春季。
  
  (二)网络支持
  
      各课程建设项目应该充分利用厦门大学优质硕士学位课程教学平台。课程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与培养办小吴(yjsy3@xmu.edu.cn)联系,获取相关帐户、使用说明及站点空间,以便进行网上课程的建设工作。
  
  (三)所有立项建设的优质硕士课程应该向全校研究生开放,欢迎和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的硕士研究生选修优质课程。
  
  (四)经费核拨
  
      研究生院将委托校财务部门将建设经费分期直接下拨给立项课程主要负责人,对中期检查合格的课程给予后续资助。每个校级项目的资助额度1万元,其中首期核拨0.5万,待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核拨0.5万元。
  
      研究生课程建设费作为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
  
  (五)中期检查与项目验收
  
      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优质课程内容上网情况,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与教案,课程文献,课件与多媒体资料;2.教材建设与使用情况;3.课程教学改革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4.课程受益面。
  
      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包括两种方式:一是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进展报告;二是检查网上资源。
  
      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成绩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中期检查合格以上者(含合格)的课程,继续下拨课程建设经费,对于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暂缓或终止划拨后续经费。项目验收成绩优秀者,学校将追加该课程建设经费。
  
  (六)为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感,课程建设负责人必须和研究生院签订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存研究生院,一份存课程负责人处。
  
    
     
   相关附件:第三批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立项名单
    
     
   研究生院   
   2007年3月7日  
  
[ 编辑:李刚 2007-03-08 11:37:48 访问次数:5762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