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实 践
经济法专业税法方向2008级硕士研究生赴市国税局第六期教学实习圆满结束

[来源: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

        2010年3月1日-4月30日,在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刚博士与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法规处修兴高处长以及该局人事处的共同安排下,法学院2008级经济法专业税法方向硕士生陈建丽、宁春玲和张璐怡三位同学分别在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和稽查局案件审理科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成为继我专业税法方向2003-2007级五届研究生实习之后,厦门大学法学院与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的第六次成功合作。这也是校级优质硕士学位课程《财税法研究》课程的教学实践内容之一。

        厦门市国税局是国家税务总局设在厦门特区的一个直属机构,担负着组织厦门市辖区内中央级税收、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的收入任务和出口货物退税管理,其中法规处主要进行税务复议案件的审理,国际处主要负责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而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在两个月的实习过程中,三名实习生认真了解了单位性质、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在实习老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览案件卷宗、参加案件处理的有关讨论、收集资料和整理卷宗等工作,对税收征管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文:张璐怡)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

2010年5月11日
[ 编辑:李刚 2010-05-11 08:14:39 访问次数:7727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