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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国际税法前沿论坛邀请函

[来源: CITACT-XMU]

尊敬的           先生/女士:

 

    2013年6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关于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的行动计划》(BEPS);2013年8月,中国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MCAA);2014年7月,OECD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2015年10月,OECD正式发布了BEPS十五项行动计划的研究成果;2015年12月,中国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被誉为“百年来国际税收领域根本性变革”的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税法体系、尤其是国际税法规则及其征管实践正在产生全面而又深入的影响。

    在BEPS时代背景下国际税法及其相关问题的最新进展和国际税法的教学改革方面,为了加强与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同行之间的交流,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CITACT-XMU)和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将于2017年12月1-3日在厦门大学召开“第五届国际税法前沿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具体事宜如下:

 

一、论坛主题与征文

(一)论坛主题

1.论坛主题:后BEPS时代的国际税法及其相关问题;

2.为使论坛讨论能够相对集中,在上述论坛主题下,分设以下三个议题:

(1)应对BEPS背景下的国际税收征管互助和我国反避税体系的升级;

(2)后BEPS时代的金融法、投资法和贸易法及其与税法的互动;

(3)厦门大学国际税法的教学历史与BEPS背景下的教学改革。

(二)论坛征文

1.请拟参会代表尽量围绕上述三个分议题,或者选择与论坛主题直接相关的其他议题,撰写或者提交参会论文;论文篇幅以0.5-1.5万字为宜;论文请至迟于20171110日之前发送至CITACT-XMU的专用邮箱:citactxmu@163.com。

2.鼓励提交未发表的论文参加本次论坛;所提交的论文如已发表者,请在提交的参会论文中予以注明。

3.所有参会论文经论坛组委会甄选后将结集正式出版,列入廖益新教授总主编的“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丛书”系列;如有不拟列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者,请在提交的参会论文中予以注明。

4.参会论文具体格式规范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二、论坛时间与地点

1.论坛举办时间:2017年12月2日(周六)全天。

2.外地代表报到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1日(周五)11:00-21:00,厦门天海花园酒店(厦门市思明区龙虎山路9号)一楼大堂。

3.本地代表报到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2日(周六)8:30-8:50,厦门金沙湾宾馆(厦门思明区环岛南路3068号)二楼多功能厅。

 

三、参会费用与参会报名等事宜

1.论坛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代表来往旅费自理;参会代表论坛期间在天海花园酒店的住宿费及论坛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为贯彻节约办会的原则,不安排接送。

2.请有意参会者,填写《参会回执》(与本通知同时另外单独文档发送),并至迟于20171110日之前发送至《参会回执》上注明的指定邮箱。

 

四、会务组及联络方式

会务组由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教研室全体教师组成,具体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CITACT-XMU的专用邮箱:citactxmu@163.com

参会论文事宜负责人  朱炎生教    授,13779932660,yszhuamoy@xmu.edu.cn

会务各项事宜协调人  王宗涛助理教授,13055922840,ztwang2013@163.com

会议住宿事宜负责人  李晓辉助理教授,13515966185,xiaohuili@xmu.edu.cn

 

附件:参会论文具体要求与格式规范

  一、参会论文应当尽量围绕论坛主题下三个分议题,或者至少与论坛主题相关;篇幅以0.5-1.5万字为宜。

  二、论文中文标题请用四号宋体居中并加粗,其他内容用五号宋体。论文如获有关科研项目资助,请在论文标题右上角星号标注,同时用脚注注明资助项目来源、类别、名称和批准号;已发表的论文,请同时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和期数。论文作者的有关信息,请在作者姓名右上角星号标注,同时用脚注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学位、单位、职称或者职务、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三、论文中文标题和作者姓名以下,依序请提供中文摘要(300字左右)、中文关键词(3-5个),论文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的英文翻译。

以上第二、三项格式规范范例如下,供参考:

 

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受益所有人概念与认定问题*

廖益新**

 

  关于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受益所有人概念和认定标准,国际税法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诸多认识分歧。……

关键词】税收协定;受益所有人;滥用协定

 

On the Issues of the Concept and Identification of Beneficial Owners

in International Tax Conventions

LIAO Yi-xin

(Law School of Xiamen University,Xiamen 361005,China)

Abstract: In theories and practices of international tax law there exist various opinion differences on the concept and identifying criterion of beneficial owners in international tax conventions.……

Key Words: tax convention; beneficial owner; abuse of tax convention

 

四、论文注释体例如下:

(一)注释采取“页面底端、每页重新编号”的脚注形式,不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每次注释均注明完整信息,不采取“同上(前)注”或者“同注①”的方式。

(二)注释信息编排规则

1. 著作类:作者姓名:《著作名称》XX出版社XXXX年版,第X页或第XX-XX页。其中,独著类书籍无需在作者名称后加“著”字;非独著类书籍,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应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例:

廖益新主编:《国际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李刚:《税法与私法关系总论》,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1页。

2. 期刊论文类:作者姓名:《论文名称》,《期刊名称》XXXX年第X期,第X页或第XX-XX页。

例:

廖益新:《远程在线销售的课税问题与中国的对策》,《法学研究》2012年第2期,第71-83页。

3. 文集类:作者姓名:《文章名称》,载×××主编/等著:《著作名称》,XX出版社XXXX年版,第X页或第XX-XX页。

例:

廖益新、李刚:《“财税与法律”专栏缘起与评析》,载廖益新主编:《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10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页。

4. 书籍类译作:[国别]作者姓名:《著作名称》,译者姓名,XX出版社XXXX年版,第X页或第XX-XX页。

例:

[]杰克·M. 巴尔金:《活的原旨主义》,刘连泰、刘玉姿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3页。

5. 期刊论文类译作:[国别]作者姓名:《论文名称》,译者姓名,《期刊名称》XXXX年第X期,第X页或第XX-XX页。

例:

[]杰弗瑞·欧文斯:《全球化环境下税务机关的作用》,陈延忠译,《国际税收》2014年第6期,第34-39页。

6. 报纸类:作者姓名:《文章名称》,载《报纸名称》XXXX年X月X日X版或第X版。

7. 网络资源类:作者姓名:《文章名称》,网址,最后访问日期为XXXX年X月X日。

8. 古籍类:应注明责任人、书名、卷次或责任人、篇名、部类名、卷次、版本等。

9. 外文类:遵从所引语种的一般文献注释规则。

(三)非直接引用中文文献原文的,请在注释信息前加注“参见”二字。非直接引用外文类文献原文的,遵从所引语种非直接引用的一般文献注释规则。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

2017913



* 基金项目: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秩序重构与中国的对策法律问题研究”(09JD0021);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与保护我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体制研究”(09&ZD032)。本文已发表于《现代法学》2014年第6期。

** 廖益新,男,法学硕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教研室,361005;电话:13906011255;邮箱:yixin@xmu.edu.cn。

[ 编辑:郑玮明 2017-12-01 12:02:42 访问次数:5551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