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习 题
《税法》课程教学习题集(九)

[来源: 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
  案例分析
  1.A公司是2000年8月成立的一家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厂家,属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产品获得广大用户的青睐,其销售额不断增加,生产的规模也不断扩大。2003年该公司的全年产品销售额达到了120万元。A公司下属还设立了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小型食品超市,2003年取得11万元的收入。但是A公司一直没有建立起一套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无法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2004年1月A公司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手续。A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2.B公司是一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粮食和副食品的进口销售业务,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B公司在2003年取得的年销售收入为800万元,其中:(1)大米销售收入400万元;(2)花生油销售收入200万元;(3)巧克力销售收入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口税额共80万元。另外,B公司还通过提供员工专业知识培训获得15万元的收入。公司在做帐时,并没有区分以上几个部分进行核算,而是将其全年收入815万元全部按照13%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缴纳增值税25.95万元。该公司按13%的税率计缴增值税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应该如何计算?
  
  3.美国人丽莎于2002年8月应聘为厦门大学外语教学部的老师,月薪5000元。到2003年获得厦门大学支付的工资6万元,暑假期间回美国度假两个月,其间受聘于一家中国驻美国的公司担当英文翻译,接受了该公司的劳务报酬2万元;另外,丽莎在暑假期间意外的中得了彩票,得到奖金5000美元。丽莎是否属于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4.2004年6月10日,陈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取得了10万元的奖金收入。当地税务机关得知后,通知其在2004年6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陈某认为获得的10万元奖金是自己凭借好运气取得的,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进行申报也不缴纳税款。陈某的行为是否正确? 
  
  5.2002年5月20日,张某与某食品厂签订买卖合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10吨未包装的糖果,并在福建省某市以相似于某国内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销售该种糖果。张某被某市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局联合查处,以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为由,进行了罚款,当时大部分糖果已经销售,张某将余下的糖果更换商标后折价卖出。食品厂多次找张某结算分期付款余额未果,遂于2003年11月,起诉张某,要求给付剩余的款项。同时,国税稽查局在对食品厂进行调查时发现:食品厂销售该批糖果时没有在纳税申报表上反映,构成偷逃增值税1025元、消费税4837元。税务机关除责令食品厂补缴税款外,还对食品厂处以偷税额1倍的罚款。如果法院判决张某与食品厂的合同无效,那么食品厂补缴的税款是否可以返还?
  
  6.某市博远木偶文化馆是一家主要经营木偶展览、兼营零售木偶工艺品的企业,于2002年经所在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2003年6月25日,博远木偶文化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1款第(6)项关于文化馆免税的规定,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为由,向地方税务局申请减免税。税务局认为博远文化馆不符合有关“文化馆”项目的免税规定,拒绝了该文化馆的申请。税务局的做法是否正确?
  
  7.福建某高校2003年开办了计算机等级考试辅导班,2003年全年获得收益5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了解这以情况后,要求该学校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该校财务处认为,对于学校开办的考试辅导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学校的看法对吗?
  
  8.王教授是某高校著名物理学家,其某月取得的收入包括:工资4000元,其中政府津贴800元;出版了一部学术著作获得稿酬20000元;与某科技公司联合进行一个项目研究中,取得了重大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得到奖金15000元;科技公司从该科研成果中获得巨大经济效益,奖给王教授50000元;生病住院得到保险公司理赔20000元。王教授这个月的收入中,有哪些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所得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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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刚 2007-05-24 10:25:45 访问次数:6748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