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 询 解 答
1415学年度第一学期《税法》课程有关从价税与从量税的问题

李刚 博士 主讲
[来源: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

老师,首先很抱歉打扰了。我在读一本有关税法的书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问题,向您请教。

1.税收税种根据计征标准的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等为标准的税种,而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征标准的税种。就从量税而言eg,一桶原油不加税的价格是40美元,每一桶原油征收15美元的税(举得例子可能不太实际),那税率怎么算。

2.在国际贸易中,同一种货物在A国征税时从价税,在B国征税从量税,两者会出现税率不一致,导致可能会对某一个人或商家不利,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我所积累的知识不够多,问题表述浅陋,望老师海涵!

 

阿依谢姆古丽

2014-11-02

 

 

 

阿依谢姆古丽同学:

你好!来函收悉。

1.关于从价税与从量税的问题,在即将讲到的课税要素一节我会简要介绍。大体来说,在从量税的情形,其税率严格而言,不能称为“税率”,而是固定税额。因为税率应该是以百分比形式体现的,但固定税额并非百分比,与征税对象的价格也无直接关联。

2.关于第二个问题,关键不在于两国采取的税率形式是否一致,而在于出现了税收管辖权的重叠以及由此对国际贸易纳税人造成的双重征税问题。建议你找一本国际税法方面的教材,先对基本知识了解之后再进行思考。或者去旁听廖益新老师开设的《国际税法》课程,相信一定会讲到这个问题。

祝学习愉快!

 

李刚

2014-11-03

[ 编辑:邓娴 2015-04-02 06:15:25 访问次数:1970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