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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茂荣:债之发生原因

[来源: 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
  5月17日晚,来自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的黄茂荣教授在法学院B138教室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债之发生原因》的学术报告。在专题报告之前,黄茂荣教授首先向法学院师生介绍了自己在法学研究中所积累的经验,将之概括为“目的、设计、机制、功能”八个字,让从事法学学习和研究的广大师生豁然开朗。
  在随后的专题报告中,黄茂荣教授以其渊博的知识、诙谐的语言从契约、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几个方面对债之发生原因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并主要就这几种债之发生原因特别应考虑的问题作了专门的介绍,同时对债的竞合问题作了简要的阐述。虽然,上述有关债之发生的几种主要原因,大家都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过,但经黄茂荣教授如此深入浅出的解说,使大家感觉到最基本的问题中其实还有大学问,更加激发了大家钻研法学知识的兴趣和热情。
  
  (图/文 李刚 报道)
  
  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
  200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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