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税 法 专 家 论 坛
《财税改革问题》讲座顺利举行

[来源: CITACT-XMU]

        2014年11月18日下午3点至5点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研究员在厦门大学法学院A301教室做题为《财税改革问题》的专题演讲。此次靳副司长是专程赴我院,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委托我院财税法教研室主任、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CITACT-XMU)副主任李刚副教授主持《“十三五”税法体系规划研究》课题的开题报告,作为与课题组成员进一步沟通交流的形式,应邀做上述讲座。

讲座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CITACT-XMU副主任朱炎生教授主持了本场讲座,政策法规司法制处副处长丁作提博士,李刚副教授及课题组在厦全体成员,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松青博士、所得税处处长孙隆英博士,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洪春景女士等实务部门的代表,和法学院、经济学院的部分师生参加了本场讲座。

 

朱炎生教授主持讲座

 

        首先,靳副司长简要回顾了我国的分税制改革和税制改革历程,并通过图表的形式详细介绍了我国目前的税收现状,使同学们对我国当前的财税制度有了整体的认识和了解。靳副司长还就外界广泛关注的“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和“税收痛苦指数”排行等问题做出了分析。他指出:要判断税收负担究竟是否过重,首先要清楚什么是宏观税收负担,从国际比较的视角来看,需要考察两个指标,一是计算口径,二是考察支出领域,政府财政收入用于民生福利的占比是个重要指标。

        接着,靳副司长介绍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财税事项,并重点介绍了201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所确定的三大重点问题。靳副司长还向在场的老师同学们介绍了我国财税改革的进展。他指出,我国的财税改革要统筹兼顾五大因素,即要协调筹集收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征管能力、公平正义五个方面的因素。靳副司长重点介绍了我国“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及房地产税改革的进程。在介绍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进程时,靳副司长列举了1994—2013年税收总收入、增值税收入、占比三个数值,对此,他给出的评价是:“总体来说积极稳妥,最后结果还是不错的。”对于当前各个税种的改革,靳副司长指出,目前各项制度都正在不断完善,“虽然遇到一些困难,但的确在进步”,他还举例说,从2010年6月起首先在新疆试点实施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2011年推向全国,“这都是进步。”对于财税改革过程中一些存在争议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在向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组织论证。

 

靳副司长演讲

       

        最后,靳副司长对其他财税事项进行了介绍,他指出,当前财税领域有四项重点工作,一是落实税收法定,重大的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改革,完善纳税人的权益保护;二是税收优惠的清理与规范,建立税式支出制度及配套的量化分析制度;三是《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对于现行《税收征管法》中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进行修改,使之与时俱进;四是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推进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制度的建立。

 

讲座现场

 

        靳副司长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为大家深入解读了我国的财税制度,内容诙谐幽默,引发大家更多思考。讲座的最后,靳副司长还应听众提问就当前的一些热点话题话题谈了自己的看法。靳副司长鼓励法学院的同学们要关注国内国际的财税制度的变化,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观众提问

 

李刚副教授向靳副司长提问

       

        两个小时的演讲之后,靳副司长还用半个小时回答了包括课题组成员在内六、七位观众所提出的问题。最后,李刚副教授代表同学们对靳副司长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许兴元/图,操铭/文)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

                                                                   2014年11月20日
[ 编辑:李刚 2014-11-20 11:23:10 访问次数:7377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