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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预通知

[来源: CITACT-XMU]

    经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定于2015125-6日在华南理工大学召开,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和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协办。年会正式通知将于8月中下旬邮寄,并通过中国财税法网和南方财税法网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一)依法治国与财税法定原则

 (二)财税法的性质、功能与体系

 二、会议时间

 2015125日(周六)全天、6日(周日)上午。

 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

  2.年会论文的篇幅限8000字以内(含摘要、注释、参考文献),超出部分不予收录会议论文集,但可通过电子邮件传发给与会代表。

  3.年会论文请在20151025日至1115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秘书处和会务组,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为:taxlawmsc@163.comnftaxlaw@163.com,联系人:王影航(15017508191);魏斐(18814113540)。

  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论文

  5.研究会理事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承办单位将不予接待。

  6.年会论文集由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印制。在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50份,参会报到时交会议秘书处。

  7.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凡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将不会被收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

  四、中税咨询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年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并由中税咨询集团提供资金支持。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5126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必须在20151010日至1030日期间提交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4.参评论文请提交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和年会会务组,电子邮件请发至taxlawmsc@163.comnftaxlaw@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5.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6.参评者请在提交论文时提供身份证号码。

  五、会务事宜

  1.会务费用: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与会者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承办单位的资料、场地等开支,并由会议承办单位出具报销凭证。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担。

  2.会议及住宿地点:初步定为大学城中心酒店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东二路华南理工大学内),待最后确定后再发正式通知。

  3.住宿标准:普通标间和单间的住宿费用约为400/天,待最后确定后发正式通知。鼓励两人合住标准间,有助于加强交流。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B9幢北502室。

  电子邮箱:nftaxlaw@163.com

  联系人:

  许健聪,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手机15017508190

 王影航,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手机15017508191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编辑:邓娴 2015-04-25 03:40:53 访问次数:7071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