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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法学专题第十一讲综述

[来源: 李乔彧]

    2016年5月,在财税法博士生专题课程上,李晓辉老师分为上、下两次课程,讲述了政府采购法的理论与实践。财税法教研室廖益新教授、王宗涛老师、邱冬梅老师,以及财税法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参与讲座,并在课后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在讲座开始,李老师简要介绍了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点,同时,对于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争性磋商”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与《政府采购协定》中规定的“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和“限制性招标”进行了比较分析。随后,李老师以上海污水处理PPP项目和天津市级行政单位机动车统一保险项目为例,重点讨论了竞争性磋商方式。

    在国内政府采购行为分析的基础上,李老师讨论了《政府采购协定》的四个版本,以及2012年版本的基本原则。此外,李老师以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过程为背景,讨论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以及国内立法与《政府采购协定》的衔接。最后,李老师重点分析了在《政府采购协定》背景下,我国应对的主要措施。

    最后,李老师与参加讲座的师生针对其中的一些延伸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

[ 编辑:邱冬梅 2016-05-19 11:09:29 访问次数:6148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