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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召开民法总则对税收征管影响与适用专题研讨会

[来源: 未知 ]

2017年12月24日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在福州召开2017年会暨民法总则对税收征管的影响与适用专题研讨会。会议紧紧围绕主题,主要进行了以下两个议程:专题讲座和专家点评。在专题讲座阶段,分别从侧重理论和实务两个视角对刚刚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税收征管的影响与适用进行了深层解读。理论解读由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炎生同志负责,题目是:《民法总则中的法律行为在税法上的意义》;实务解读由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教授林雄同志负责,题目是:《民法总则对税收征管的影响与适用》。在专家点评阶段,分别由福建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王珩庭长、福建江夏学院财税法研究所所长郑开焰教授对以上两位同志所作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会议由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辉扬律师事务所杨新华主任主持,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宋跃岚同志专程到会指导,充分肯定了省财税法研究会近年工作、认为省财税法研究队伍团结、成果显著,多项研究成果进入省部级以上领导决策参考,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为法治福建、法治中国做出积极贡献。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也到会指导,省内国税、地税、海关、财政、法院、检察院、律师、税务师以及院校代表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报道)

 

[ 编辑:吴培醇 2017-12-25 04:21:58 访问次数:4922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