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大 纲
 

《财税法研究》教学大纲(税法部分)

厦门大学法学院  李  刚 主讲

(0809学年度第2学期必修课,法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适用)

 

第一讲  税法与私法关系的渊源

 

第一节  税法与私法关系探源——国家、税收与财产所有权

 

一、税收的起源与概念——阶级斗争说与社会契约论

(一)阶级斗争国家说中的矛盾与对立——权力与权利的脱离和冲突

(二)社会契约国家论中的和谐与统一——权利与权力的协调和契合

(三)税收和税法概念新说

(四)税收的特征

 

二、税法的本源——对(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障

(一)市场经济对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确认——租税国

(二)依法治国对私人财产所有权的保障——法治国

(三)法治的租税国——现代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税法中的财产权保护

(一)各税种法中财产权保护思想探析

(二)税法保护财产权的必要

 

第二节  税法与私法关系溯源——税法与私法关系的历史沿革

 

一、税法与私法关系分合史——以借用概念之争为中心

(一)税法与私法关系分合史

(二)借用概念之争

 

二、借用概念问题的厘清

(一)私法概念借用的必要性

(二)税法借用概念的具体问题分析

(三)协调统一说

 

三、我国首例个人捐赠税案——税法借用概念的实例分析

(一)捐赠与赠与的一般涵义分析

(二)税法中的“捐赠”是否属于借用概念

(三)对“捐赠”借用概念决定机关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分析

 

 

第二讲  税收法律关系

 

一、我国传统税收法律关系理论研究述评

(一)税收法律关系概念的具体表述

(二)税收法律关系特征的总结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二、权力关系说与债务关系说——税收法律关系性质之争

  (一)权力关系说与债务关系说对立的形成——德国的一元说

(二)权力关系说与债务关系说的发展——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二元论

(三)分阶段论和分层次论——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新学说

(四)从权力关系说到债务关系说

 

三、税收法律关系理论模型——建构与解读

(一)税收法律关系理论模型的建构

(二)税收法律关系理论结构示意图的解读

 

 

第三讲  税法公平价值论

 

一、税法的平等适用——第一层次的形式正义

 

二、税法的征税公平——第二层次的实质公平

 

三、税法的本质公平——第三层次的公平价值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第一层面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第二层面

 

四、税法公平价值研究的理论意义

(一)重新明确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之间的关系,为税法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

(二)构建税法公平价值体系,为税法价值论的形成奠定基础

 

 

第四讲  税收法定主义

 

一、税收法定主义的历史发展及其历史意义

(一)税收法定主义的历史发展

(二)税收法定主义的历史意义

 

二、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含义和具体内容

(一)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含义

(二)税收法定主义的具体内容

 

三、从法解释的角度看我国《宪法》第56条与税收法定主义

(一)不同的观点

(二)范围性因素

(三)内容性因素

(四)控制性因素

(五)税法上可否反于文义解释

 

 

第五讲  税收法律行为初论

第一节  税收法律行为概述

一、税收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一)概念

(二)种类

 

二、税收法律行为的性质——与行政法律行为及私法法律行为的关系

(一)税收法律行为与行政法律行为的关系

(二)税收法律行为与私法法律行为的关系

 

三、税收法律行为与税法上的事实行为——税法上行为的体系

 

第二节  税收法律行为的私法学分析

 

一、国家的税收立法行为与征税行为

(一)债法角度

(二)物权法角度

(三)侵权行为法角度

 

二、税务机关的税收行政处分

 

三、纳税主体的税法意思表示

(一)行政法领域中的意思表示

(二)纳税主体的税法意思表示与私法意思表示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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