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程 简 介

一、课程设置

        厦门大学法学院在全国较早开始了财税法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早在1985年就在当时的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必修课程中开设了《国际税法》课程,1995年又在当时的经济法专业本科生中开设了《财税法》课程,并编写出版了《国际税法》、《中国税法》等相应的教材。自2000年起,厦门大学在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中,设置了《财税法研究》课程;2006年厦门大学获准设立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点后,财税法研究是该博士点的重点研究方向之一,《财税法研究》课程成为经济法专业博士生的学位课程;2007年3月,本课程入选厦门大学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立项建设计划,并于2008年顺利通过中期检查。

        《财税法研究》目前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必修课、环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选修课和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财税金融法方向的方向性必修课。该课程为3学分,60个课时。其主要教学内容,涵盖了财政法和税法两大类,并以税法为主;既有传统理论的阐述,又有前沿问题的介绍;既有基本理论的铺垫,又有对实践问题的解读;既有对国内财税法问题的分析,又有国际视野范围内的比较。因此,本课程符合研究生课程体系要求,很好地体现了研究生教育的特点。

 

二、教材建设与使用情况

        本课程教学团队为配合本课程的建设,在课程立项为校级优质硕士学位课程后,由廖益新教授、李刚副教授和周刚志副教授合著了《现代财税法学要论》(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专门作为本课程的教材,并已经在四届研究生的该门课程教学过程中加以使用。

        此外,还选用了以下教材或专著作为本课程的参考教材:

        1、廖益新主编,朱炎生副主编,李刚、蔡庆辉参编:《国际税法学》(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2、周刚志:《论公共财政与宪政国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朱炎生:《国际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三、网上教学资源建设情况

        从2004年开始,教学团队已逐步把课程大纲和参考书目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网站(www.celxmu.com)的“优质硕士学位课程”中的“财税法教室”子栏目中,供修课学生免费下载。2006年本课程入选校级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立项建设之后,教学团队在上述“财税法教室”子栏目的基础上,又建设了独立的“《财税法研究》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网站”(www.celxmu.com/csf/)。目前,已形成包括本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团队、教学资讯、教师论著、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授课教案、参考文献、教学案例、教学实践、学术沙龙、学位论文、咨询解答、教学录像和财税法专家论坛等共计十五个栏目的全面的课程网络资源体系,且根据课程进度保持即时的动态更新。

 

四、课程教学改革情况

        在学校和所在单位法学院的指导和支持下,经过本课程教师多年来的努力探索研究和积极工作实践,本课程的建设已有一定的基础积累和成效。

        1、作为硕士研究生课程,本课程在建设过程中注意在教学内容上及时反映吸收国内外财税法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学术理论研究的成果。本课程负责人廖益新及其成员李刚、周刚志和朱炎生等教师近年来先后主持和参加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际税收协调法律问题研究”、“国际税收协定适用问题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草案)》(专家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双边税收协定范本》修订”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司法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政府部门委托的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他们将有关课题的部分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和充实到有关本课程的教材和授课内容中,从而增强了本课程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新颖性。

        2、财税法理论教学紧密联系国家财税法律实践,是近年来本课程建设和改革的又一内容。本课程教师利用受聘担任厦门国税局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条件,组织指导财税法方向的研究生参与有关税务部门的课题研究和税务稽查和行政复议等实际工作,聘请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在内的实务人员参与教学实践,课堂理论教学与实务部门的工作实践相结合,突出了课程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和应用性,有利于培养研究生发现和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本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在教学方式和方法上不断进行改革,增强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等启发式教学方式的运用,在教学手段上采用投影、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4、根据本课程的专题讲授学习的教学特点,我们在授课方式上改变了以往由一位教师全程授课的方式,采取由多位教师讲授其最擅长领域内容的共同授课方式,目前已有廖益新教授、李刚副教授、王志勇副教授和周刚志副教授共同参与了本门课程的授课,获得了学生的一致好评。

        5、本课程还专门制作了对课程教学的调查问卷,在每次课程授课结束后发放给学生填写,及时从学生处获得对本课程教学情况的反馈意见,从而对课程教学加以改进。

 

五、取得的一定成绩

        1、以该课程为重要支持条件之一,以本课程负责人廖益新教授领衔的厦门大学财税法教学团队于2009年获评“国家级教学团队”。

        2、建成了较为全面、系统且保持动态即时更新的“《财税法研究》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网站(www.celxmu.com/csf/),并且和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网站(www.celxmu.com)、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网站(www.citact-xmu.com)形成互动。

        3、作为该课程教材之一、由廖益新教授主编、教学团队集体编写的《国际税法学》于2009年获评福建省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4、廖益新教授撰写的《中国统一企业所得税制改革评析》一文于2009年先后获得福建省第二届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福建省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和教育部颁发的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李刚副教授撰写的《《论税收调控法与税法基本原则的关系》一文于2007年11月获“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十五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2009年10月获福建省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税法与私法关系溯源——兼评我国首例个人捐赠税案》20079获“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七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关于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若干问题的研究》200812获“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8年年会暨第九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海峡两岸税收协调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路径》一文于2009年9月获“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

        朱炎生教授撰写的《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国际比较与借鉴》一文于2009年11月获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第六次国际税收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蔡庆辉副教授撰写的《经合组织和欧盟规制有害税收竞争实践十年回顾与展望》一文于2009年9月获“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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